清鵬水處理調整增值稅稅率通知
作者:清鵬水處理 發(fā)布時間:18-04-28 02:35:29 瀏覽次數(shù):
清鵬水處理調整增值稅稅率通知
納稅人發(fā)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,原適用17%和11%稅率的,現(xiàn)稅率分別調整為16%、10%;納稅人購進農產品,原適用11%扣除率的,現(xiàn)扣除率調整為10%等,自2018年5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鞏義市清鵬水處理材料有限公司從2018年5月1日起客戶供貨發(fā)票將要調動為16%增值稅發(fā)票.
想了解更多的產品請登錄我們的網站:www.46564.cn
全國銷售熱線:0371-63239958 15937116663(同微信)傳真:0371-85617677 QQ:317947930廠價直銷 產品質量有保證 歡迎您前來洽談合作。 聯(lián)系人:李經理
鞏義市清鵬水處理材料有限公司
2018.04.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