鍋爐廠用水的分類
作者:清鵬水處理 發布時間:15-05-23 08:27:42 瀏覽次數:
鍋爐用水,根據其部位與作用的不同,一般可分為以下幾種:
1.原水(源水)
又稱生水,是未經任何處理的天然水。原水主要來自江河水、井水或城市自來水等。
2.補給水
鍋爐在運行中由于取樣、排污、泄漏等要損失掉一部分水,而且生產回水被污染不能回收利用,或無蒸汽回水時,都必須補充符合水質要求的水,這部分水叫補給水。補給水是鍋爐給水中去除一定量的生產回收外,補充供給的那一部分水。因為鍋爐給水有嚴格規定的質量要求,所以補給水一般都要經過適當的處理。當鍋爐沒有生產回水時,補給就等于給水。給水
直接進入鍋爐,被鍋爐蒸發或加熱使用的水稱為鍋爐給水。給水通常由補給水和生產回水兩部分混合而成。
3.給水
直接進入鍋爐,被鍋爐蒸發或加熱使用的水稱為鍋爐給水。給水通常由補給水和生產回水兩部分混合而成。
4.軟化水
原水經過軟化處理,使總硬度達到一定的標準,這種水稱為軟化水。簡稱軟水。
5.生產回水
當蒸汽或熱水的熱能利用之后,其凝結水或低溫水應盡量回收,循環使用這部分水稱為生產回水。提高給水中回水所占的比例,不僅可以改善水質,而且可以減少生產補給水的工作量。如果蒸汽或熱水在生產流程中已被嚴重污染,那就不能進行回收。
6.鍋水
正在運行的鍋爐本體中流動著的水稱為鍋爐水。簡稱鍋水。
7.冷卻水
鍋爐運行中用于冷卻鍋爐某一附屬設備的水,稱為冷卻水。冷卻水往往是生水。
8.排污水
為了去除鍋水中的雜質(過量的鹽分、堿度等)以保證鍋爐水質符合GB1576水質標準的要求,就必須從鍋爐的一定部位排放掉一部分鍋水,這部分水稱為排污水。